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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: dye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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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政治][【更新】誰洩密給頂新? 屏東衛生局認了][蘋果日報][2014/10/31][複製鏈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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樓主
發表於 2014-10-31 06:10 PM|顯示全部樓層
成為伊莉的版主,你將獲得更高級和無限的權限。把你感興趣的版面一步步地發展和豐盛,那種滿足感等著你來嚐嚐喔。
這還真的蠻好笑的,找門神找了半天,原來門神就在民進黨裡面。

基本上,這個案子與公文本身有沒有標示機密等級根本無關。就算是普件,與這個公文業務無關的公務員,根本看不到這份公文(現在公家機關都是線上公文系統)。

一份公文進來,該單位總務在收到文之後,就會請示長官,定義這份公文的主辦與協辦單位。在總務接到指示,將公文傳遞出去之後,只有總務自己、負責分文的長官,通常是稽核以上等級(8職等),會決定要把公文交給誰主辦,誰協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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頭香
發表於 2014-10-31 07:49 PM|顯示全部樓層
如果你忘記伊莉的密碼,請在登入時按右邊出現的 '找回密碼'。輸入相關資料後送出,系統就會把密碼寄到你的E-Mail。
steven_lu 發表於 2014-10-31 06:53 PM
下載: 訪客無法瀏覽下載點,請先 註冊登入會員

只能說閣下太有想像力了,請參考以下更新的消息

請問你當過幾天公務員?處理過幾份公文?你懂公家機關的線上公文系統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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點評

fsvokapxo 我實在很不想說,chunghanglin看你一直在消毒還都是同一個理由還滿搞笑的  發表於 2014-11-2 06:26 AM
chunghanglin 嘴那麼之前先搞清楚一件事?屏東公務員出包的是傳真,但是頂新被搜到的是加密的電子檔,加密的電子檔跟屏東出包的公務員是無關的  發表於 2014-11-1 09:02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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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1-1 09:36 PM|顯示全部樓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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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不論有什麼理由,將包含稽查項目的公文在未經長官許可的狀況下,就直接傳給相關廠商,這不是門神是什麼?連這樣也能拗,不愧是綠蛆。

其次,這些白目根本就完全搞不懂公文流程,還能講得和真的一樣,其無恥的程度無人能及。
麻煩先去Google一下,看看公務部門的「秘書室文書股」是幹什麼的。否則根本就是鬼打牆,和白痴交流。

正常的公文流程是這樣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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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表於 2014-11-2 08:23 AM|顯示全部樓層
本帖最後由 cartman 於 2014-11-2 08:35 AM 編輯

基本上,政府單位要將公文轉發給相關廠商並不是不行,但所有的發文動作都必須有長官簽字後才能放行,這是公文處理流程中最基本的事。

以這個案子而言,應該走的是「因收而發」的動作。像很多行政院一級單位(財政部、經濟部,掛個「部」的)所發下來的文,像是政令宣導之類的,都是一級傳一級,基本上只是將上級單位的公文再重述一次,然後轉發給下級單位。如果情況特殊或緊急,可以報告長官取得同意後(長官必須親自簽章,並蓋上或寫上「先行傳真」),先將公文傳真給相關單位,但事後一定要補發正式公文。而且,這種作法通常只會用在公務單位之間,這麼急著將公文傳給民間公司的做法,要說沒有鬼才怪。一般公務員只是發個傳真電文,最基本的就必須有「承辦人」、「繕校」、「監印」、「單位主管」、「一級主管或機關首長」等人的簽章,但他卻敢在沒有任何人核可的狀況下,擅自將公文傳出,導致檢調行動被掌握,味全也多了一天時間可以滅證。要說沒有鬼,白痴才會相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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